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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单位概况


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是安徽省工商联于201315日设立的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机构,与稍后设立的安徽商联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安徽省商会仲裁机构、安徽省工商联中小企业产权保护中心合署办公,先后被全国工商联确立为全国商会调解示范单位,被省高院指定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责任单位,被省人社厅明确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指导单位,被省工商联明确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保护信访和落实单位。2017“政协江淮行”活动中,中华工商时报、安徽卫视、凤凰网等十几家媒体对商会调解“安徽模式”做了集中宣传报道,商会调解的“安徽经验”(媒体称为“安徽模式”)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云南、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商会系统陆续组团到中心学习取经。

五年来,在全国工商联关心和省工商联的领导下,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社会各界支持下,省商会调解中心秉承“高效、公正、务实”的服务理念,传承自律、守法、和谐的商会文化,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平等协商、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和优势,大力推进商会调解、仲裁和企业家权益维护工作,创新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五年来,共直接处理的企业纠纷、权益保护案件近4300件,接待企业家来访咨询超过10000人次。

2013年共接待、处理案件258件,其中劳动纠纷125件,民商纠纷95件,刑事纠纷3件,行政纠纷8件,企业维权纠纷27件。

2014年共接待、处理案件441件,其中劳动纠纷149件,民商纠纷201件,刑事纠纷9件,行政纠纷9件,企业维权纠纷73件。

2015年共接待、处理案件461件,其中劳动纠纷134件,民商纠纷69件,刑事纠纷13件,行政纠纷7件,企业维权纠纷238件。

2016年共接待、处理案件141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246件,劳动纠纷50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7件,企业维权纠纷102件。

2017年共接待、处理案件2212件,其中民商事纠纷调解案件1499件,劳动纠纷418件,商事仲裁及推广295件。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巨大的人力支出和辛苦,也是社会各界的承认和鼓励。

 基本工作回顾

(一)政治导向、服从大局

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始终认为,讲政治,要体现在本职工作之中。我们第一个在全国提出,要把不起眼的商会调解小舞台理解为服务政治大局的大平台:通过企业之间的商事矛盾化解,营造企业家内部的营商环境;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企业家权益,参与企业家外部的营商环境构建。

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是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窗口,因此,调解中心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依靠商会平台,为企业服务的导向。中心在工商联各种场合和具体服务活动宣讲党和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普及推广商会调解、仲裁、维权工作,依托商会,服务商会。

调解中心始终强调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主要精力放在为企业分析问题、寻找最合理的救济方式、支持维权等公益性服务上,为企业重大疑难问题组织免费的论证、咨询,指导企业律师有效维权、应对诉讼,安排专人无偿为企业奔走,在经济下行困境里,调解中心的热诚、勤奋、专业、及时,给很多企业留下了深刻印象,获得了很高的社会评价。

(二)苦练内功,在全国率先建成有服务能力、有服务对象、有服务效果的商会调解和维权实体

我们经过调研,分析了全国商会调解工作现状,认为:调解和维权工作不能局限于扛牌子、走形式、打散工,必须落到实处、工作要日常化和专业化,为此,在安徽省工商联党组的领导下,我们2012年底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探索。

从无到有,数年如一日,经过持之以恒、不断推陈出新的奋斗接力,我们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了商会系统调解、维权组织的由无到有、由虚到实、由散到聚的实践成果,概括为“五有”。

第一,有牌子,在“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统筹之下,先后设立“安徽商联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安徽省商会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安徽省商会仲裁机构”等专门性服务机构,专业分工,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实现资源组合和功能复合。

第二,有队伍,建设了一支有信念有组织有战斗力的专业专门专岗队伍,改变了有牌无岗、有岗无力、有力无空、有空无束的现象, 组建日常化的秘书处,组织开展调解、维权事务的模式得以成型。目前调解中心秘书处工作人员达到28人,其中23人有司法资格,全部采取雇员合同制和志愿服务制,没有占用一个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额。同时建立了一支由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和法律界三方人士组成的兼职调解员队伍,换届后,第二届调解员将达到200人,确保了工作队伍的优质、高效和专业。

第三,有场所,调解中心现有本部正式办公用房11间,并在瑶海法院、庐阳法院、高新法院、蜀山法院、包河区法院设立1-3间常驻办公室和专用调解室。调解中心还根据便民原则设立多个办事处,就近为企业服务。

第四,有制度,调解中心建立了《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章程》、《企业家委员会章程》、《调解员(仲裁员)委员会章程》、《档案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接待法律咨询和办理调解案件都有登记和档案。

第五,有程序,调解中心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的办案规则,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商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院建立了联系和办案衔接制度,调解办案流程、诉调对接流程、裁调对接流程、法律咨询接待流程、企业风险防控和法律维权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法律服务程序基本完备且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源于商会、服务商会的理念得到贯彻

调解中心(商联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是省工商联的内设机构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公益法人机构,是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窗口,因此,调解中心坚持从商会立场出发,依靠商会平台,为企业服务的导向。积极争取省联的领导,主动参与省联的各项活动,在商会平台上宣传调解、仲裁、维权工作,与福建商会、六安工商联、霍邱工商联、芜湖工商联、铜陵工商联等建立密切联系,依托商会,服务商会。皖西南经济发展促进会、福建商会等行业组织协会和一些企业集团也给予我们支持和工作方便,为调解中心提供了更多的服务机会。

(四)从独角戏到大合唱,以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为落脚点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通过安徽省工商联协调、调解中心积极奔走,司法机关、民商仲裁、劳动仲裁协力支持,基层工商联、行业商协会积极响应,我们初步建成以“商会调解5+”为模型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商会调解+劳动仲裁院=劳动裁调对接

商会调解+人民法院=诉调对接

商会调解+仲裁委员会=民商裁调对接

商会调解+商会组织=调服对接

商会调解+政府=调维结合(产权保护)

诉调对接方面,调解中心在总结2016年与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瑶海区人民法院试点经验基础上,2017年度相继与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包河区人民法院签署诉调合作协议,调解中心调解工作站正式入驻三家法院,至此,合肥城区五家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仲裁对接方面,调解中心在总结与铜陵仲裁委员会、淮南仲裁委员会、六安仲裁委员会裁调对接合作经验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展开与宿州仲裁委员会、阜阳仲裁委员会的合作,并与淮北仲裁委员会、宣城仲裁委员会、安庆仲裁委员会等保持工作联系,继续探索裁调合作的新路径。

(五)多头并举,企业调解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1、法律咨询服务导入调解。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在为企业提供防范经济风险、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时,积极主动向当事人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机制,理性处理纠纷。通过法律咨询服务将当事人的纠纷引入调解这一高效服务框架之内,以达到便捷、高效、公正解决问题的目的。

2、以培训代宣传。为帮助企业和企业家学习和运用法律,了解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中心先后在全省各地,多次举办《风险时代的企业家保护》、《劳动用工的法律思考》等讲座。调解中心组织的这些培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调解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成为调解工作宣传推广的重要手段。

3、为已调解案件提供延伸服务。为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已经调处的案例,帮助企业分析纠纷成因、利弊得失,规范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合同起草、签订、履行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4、主动开展案件中立评估。调解中心在接访、调解实践中发现,不少企业盲目维权、跟风诉讼,往往陷入无休无止的讼累之中,为此,调解中心法律法律支持部门建立了企业权益保护的论证机制,引导企业依法理性维权。在接访时,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企业辨析核心诉求、指导企业提供完整材料,安排专题小组认真讨论,形成案件法律分析报告,然后邀请企业及其律师现场进行分析、评估。这项工作虽然花费了中心大量的专业精力,但对涉事企业起到了去伪存真、化繁为简的作用,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5、创新开展在线调解。调解中心十分重视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系统整合商会调解与诉讼、仲裁、维权等系统的对接合作资源,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思维,运用驻点法院提供的在线网络视频平台和自身建立“商会调解+”微信咨询群、商会调解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日常的纠纷调解咨询汇入交流互动,使纠纷调解工作不再局限于办公室、法庭等范围内,让调解没有时间、没有地域限制,方便企业和群众的纠纷处理。

打造商会调解维权安徽模式”的升级版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功能结构,提升商会调解的品质

根据商会调解的任务范围,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2018年起,要健全商会调解、仲裁推广、诉调衔接、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法律支持、产权保护等六个业务单元,提出目标,配备干部,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各板块形成一个小调解中心,独立运行、发展,把每个单元的工作都做实、做好。

计划新招录一批有专业知识、有工作热情、能勤奋工作的工作人员,延聘一批刚刚从司法、仲裁岗位退下来、年富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同志,充实工作队伍,改善专业背景结构,确保2018年大调整格局的实现,高标准启动第二个五年计划。

继续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落实网上办公、异地实时接待咨询、处理案件的硬件和软件,建立规范的档案系统,改善办公条件,打造一个高端的规范的商会调解中心。

(二)支持基层工商联、商协会开展诉调对接、调解工作

制定工作目标,分解到部门、到个人,广泛联系基层工商联、行业商协会,能够合作设立派驻机构的,及时设立;不能设立的,落实固定联系制度,辅以定期巡回接待和上门服务机制。

试点启动六安、宿州、阜阳三地的共建服务,在试点地区派驻“省商会调解中心铜陵联合工作站”,协助当地工商联与当地仲裁委、法院的共建对接工作和维权工作,通过试点探索经验。

(三)创新、强化诉调对接工作的试点

着力研究、深化与瑶海等试点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初步成果,深化改革,争取探索培育出一至两个诉调对接的全国品牌。

(四)开辟仲裁确认的路径,扩大与仲裁机构的深度合作

随着形势的变化,传统的维系裁调合作的空间越来越看衰,设分会、设办事处的套路也难以维持,如何建立新型合作关系,成为我们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同时,目前仲裁机构的内部联系方式变化,也给了我们逆境求变、弯道超越的机会,使以我为主,重新探索合作机制成为可能。

具体说来,就是充分发挥商会调解的自主性、灵活性,以双边裁调业务合作为主要形式,以各个双边合作基础上的研讨会、联席会为统筹,在多元化解纠纷框架下实质性构建裁调互动网络。今年将安排设置具体的裁调合作文件,固定不同的双边关系,将商会调解书送交仲裁机构确认为主要业务对接模式,分阶段收费,从而实现调解的费用常态化。

(五)加强商会调解维权的企业家委员会建设,作为调解中心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服务企业的一次大跨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要求,系统整合商会调解与诉讼、仲裁、维权等系统的对接合作资源,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综合的、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发挥商会骨干企业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动商会调解事业的二次跨越,调解中心2018年将在全省选择120家企业组成企业家委员会,提供量身打造的综合服务,促进商会调解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进一步探索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工作

目前,安徽省调解中心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已经得到各级法院的积极相应,但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裁调衔接机制还不普遍。同时,当事人在省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进行案件调解后,如何就近快速与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确认对接,成为一大难题。因此探索建立完善、流畅、便民、高效的劳动争议裁调衔接机制,加强劳动调解组织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联动,减少因地域和级别等因素造成的衔接困难,也是我们一直在研究的课题。

中心成立时,被赋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以及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的主要职能,五年探索和实践,中心自身已经建立了具有可深度推广的一套运行机制,那就是专门、专业、专岗

(六)创新再创新,永远追求登高1尺、前移1

从以“调”为手段、“和”为目的,跨到以“和”为手段、以“好”为目的; 从追求“和”得快,到追求“和”得“真”、“透”、“稳”(工匠精神);从有纠纷就调,到主动预防纠纷;从行政纠纷延伸到企业权益保护。

安徽省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在上级单位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致力于公益性的调解和咨询服务,五年时间,始终不忘初心,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探索新的思路。调解中心始终强调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分析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的普遍性、焦点性问题,探索和创新最合理的救济方式,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克服困难,探索前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安徽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